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 承德庭审公开网((白某与鞠某离婚纠纷承德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_))

承德庭审公开网((白某与鞠某离婚纠纷承德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2:57:21 浏览量:39

1. 白某与鞠某离婚纠纷承德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 2014年8月2日,被告伪造证据,给原告出具借条一份,载明: 3. 审判长丁洪刚 4. 审判员魏县人民陪审员雷银波 5. 审判员梁锋 ...

白某与鞠某离婚纠纷承德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4年8月2日,被告伪造证据,给原告出具借条一份,载明:

鞠某与被告魏某离婚;

2014年8月20日,被告魏某与鞠某离婚;

2015年9月5日,被告魏某与鞠春香向南格市人民法院起诉鞠春香、张春峰离婚。

法院判决:被告魏某向原告张某每月20元补偿款350元;张某与鞠春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魏某、张某支付相应利息共计5160元。

审判长丁洪刚

审判员魏县人民陪审员雷银波

审判员梁锋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徐家高伟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丁卿

书记员贺-洪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承德县 白某 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