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 2. (3)权属纠纷的处理 3. 农村房屋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民法典中增配房屋后是否有居住权 可以。 按照《民法典》规定,在房屋的使用权上可以设定居住权。 在宅...
可以。
按照《民法典》规定,在房屋的使用权上可以设定居住权。
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也可以不经宅基地使用权人同意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即对登记的效力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就需要按照土地的用途、性质、还有土地的价值等情况来进行补偿。
(1)对于房子是属于村集体组织的土地,那就不能再获得房子的所有权,但是可以转让。
(2)如果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村以外的人的,那就要看土地使用者是不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如果不符合转让条件,则属于无效转让。
如果是属于行政机关的处理,那就属于行政处理了。
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出示房产证,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供房产证及其他项权证。
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该怎么办理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者合并协议书;
(14)收购或者合并协议书和房地产权属证书;
(15)被收购或者合并协议书;
(16)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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