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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可以上户口吗((出生地可以交社会抚养费吗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23:30:11 浏览量:42

出生地可以交社会抚养费吗202年1月1日起,我国不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 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不以缴纳社会抚养费为前提,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费用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出生地可以交社会抚养费吗202年1月1日起,我国不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

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不以缴纳社会抚养费为前提,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费用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社会抚养费怎么征收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下,以本县(市、区)为单位报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本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

三、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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