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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军人的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2:54:49 浏览量:65

1.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 相关阅读:离婚时婚前的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5.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6.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

军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军人的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军人的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的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因此,在对军人离婚前所得的财产中,复员费、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

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

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 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 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结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相关阅读:离婚时婚前的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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