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亲表亲有继承关系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生父母的遗产继承】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
堂亲表亲有继承关系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生父母的遗产继承】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不得要求生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抚养费,二不得要求生父母与其共同承担抚养费。
生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的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的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
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达成收养关系的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达成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成立。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消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消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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