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解除财产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条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非婚同居属于事实婚姻,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
未婚同居解除财产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条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此,非婚同居属于事实婚姻,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1、同居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2、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
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
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
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
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破坏军婚罪追究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样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破坏军婚的,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
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军婚如果属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那军人配偶到配偶住所地或者部队驻地找不到,一般情况下,发现配偶出轨行为时会被认定为“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会被认定为“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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