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改房财产如何分割 2. 公改房财产如何分割 公改房财产如何分割 一、公改房财产如何分割 公改变房子的所有权,可以上市交易,也可以上市交易。 但是有一种方式是例外的,那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这房子卖给子女,然后夫妻一方只要对方不同意,只能转让给第三方,...
但是有一种方式是例外的,那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这房子卖给子女,然后夫妻一方只要对方不同意,只能转让给第三方,由法院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公房拆迁安置补偿款如何分割1、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在离婚时双方无权要求分割公房承租权。
但对于公产房的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应当不分同样取得补偿。
2、对于取得产权的公房承租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是夫妻双方,使用该房屋时,双方未发生纠纷,离婚后,该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原产权单位所有,故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3、单位福利分房因福利分房而取得福利分房的,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的处理,对于产权单位福利分房,应考虑房屋产权取得时间、房屋产权归属,且不论当事人是否申请法院判决,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结婚后因该福利政策分房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5、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归谁时,应考虑双方的过错,如一方有过错,应少分或不分财产。
夫妻双方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在30天的冷静期内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然后依法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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