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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生存与关系证明((生存继承人可以申请理倍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2:06:05 浏览量:28

1. 生存继承人可以申请理倍吗 2. 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要怎么继承遗产 生存继承人可以申请理倍吗 原则上法院支持可以,但是并不排除这种情况。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

生存继承人可以申请理倍吗

原则上法院支持可以,但是并不排除这种情况。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要怎么继承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互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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