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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子女怎么生存((精神病儿子怎么继承遗产))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3:55:37 浏览量:51

精神病儿子怎么继承遗产,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1、对于已死亡的老年人的遗赠,一般以该养老机构的管理养老问题为优先考虑。 《继承法》规定:“两个以上的公民对遗产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继承人的因素。” 因此,当死者生前未留有遗嘱,或继承人均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2、...

精神病儿子怎么继承遗产,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1、对于已死亡的老年人的遗赠,一般以该养老机构的管理养老问题为优先考虑。

《继承法》规定:“两个以上的公民对遗产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继承人的因素。”

因此,当死者生前未留有遗嘱,或继承人均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2、对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首先,应当查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

其次,要查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死者的婚姻状况如何,有无其他继承人等。

最后,确定了遗产的范围和数量。

(1)在我国的立法上,对于遗产的范围和数量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根据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方式来处理的。

如果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或遗产已分割完毕,此时,遗嘱继承人就要依据遗嘱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2)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一般限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如死者生前立有遗嘱,只有遗嘱继承人才能成为遗嘱继承人,此时遗嘱继承人失去效力。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作为遗嘱继承人,其所立的遗嘱无效,或者不限制遗赠。

(3)在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

被继承人可以把财产留给上述继承人或虽未留份,但给付的财产应当予以收归国有。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财产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发生了分离,则应归国家所有。

(4)在我国,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要遵循遗产管理人的一般规则,以被继承人的遗产管理人顺序为先选,并优先选任遗产管理人。

由于遗产管理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遗产管理人选任的权利是优先顺位的,通常来说,遗产管理人只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下的债务,而遗产管理人只负责清偿被继承人所欠下的债务,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其责任。

(5)在遗产管理人执行职务时,如果遗产管理人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遗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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