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 房产继承第一顺序及分配比例((房产继承还分第一继承人吗))

房产继承第一顺序及分配比例((房产继承还分第一继承人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2:41:50 浏览量:28

房产继承还分第一继承人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房产继承纠纷处理这个问题,分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的,分别适用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的规定,第三继承人不继承。 因此,这类纠纷为房产继承纠纷。 1、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立案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房产继承还分第一继承人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房产继承纠纷处理这个问题,分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的,分别适用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的规定,第三继承人不继承。

因此,这类纠纷为房产继承纠纷。

1、房产继承纠纷起诉立案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房产继承诉讼起诉要具备哪些条件?(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房产继承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房产继承诉讼请求a.请求分割所依据的实体法的规定;b.原告应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c.被告为个人的,应由其承担民事诉讼费;d.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诉讼标的是共同诉讼请求的一部分,其中一人应判决由其他共同诉讼人承担诉讼。

在同一诉讼中,其他共同诉讼人的诉讼地位相当。

必要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二)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a.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诉状或口头辩论终结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b.被告就原告提起诉讼的事项发表意见,被告应当提出反诉;c.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d.被告提出上诉,被驳回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e.被告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三)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及其他项裁定进行审查。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状期满前提出。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四)上诉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房产 继承 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