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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房产评估价依据((房产继承需要交评估费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6:04:53 浏览量:12

房产继承需要交评估费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房产继承需要交评估费吗如果在案的遗产中,按以下标准交纳的,以房产评估总价的4%计收评估费,若该房产的市场价值为50万元,则按评估总价的2-3%计收。 而若其不适用上述收费标准,则根据具体评估工作的收费状况由人民法院确定。 二、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国,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

房产继承需要交评估费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房产继承需要交评估费吗如果在案的遗产中,按以下标准交纳的,以房产评估总价的4%计收评估费,若该房产的市场价值为50万元,则按评估总价的2-3%计收。

而若其不适用上述收费标准,则根据具体评估工作的收费状况由人民法院确定。

二、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国,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的行为。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的行为。

(一)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的行为。

(二)遗嘱继承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

(三)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

(四)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

(五)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

(六)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

(七)遗嘱无效、被撤销或者部分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

遗嘱继承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中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遗嘱执行人,为遗嘱执行人,接受遗产,受益人进行协助执行。

(八)财产归国家所有或为公共利益所有。

(九)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

(十)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受遗赠与不动产、知识产权与人身关系。

(十一)离婚案件,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只有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当事人才可提出执行遗产继承。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此类案件经历了法庭审理,诉讼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虽然比较长,但对于那些情形既定、且无争议的案件来说,更贴近现实生活。

然而,由于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继承人应当取得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在司法实践中,因继承人不在诉讼中告而导致时效的起算点不明确。

我们认为,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2年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20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就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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