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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献公的继承人((秦献公有继承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0:52:26 浏览量:26

秦献公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死者的合法财产是死者遗产,死者生前应当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死者没有遗嘱也可以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秦献公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死者的合法财产是死者遗产,死者生前应当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死者没有遗嘱也可以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一般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遗产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执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立遗嘱的应为法定继承人,不管立遗嘱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遗产,还是为了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也就是说,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是遗产的一种方式。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1.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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