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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有继承权吗((租赁可以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9:22:42 浏览量:24

租赁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即租赁期间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

租赁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即租赁期间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转租期限应当计算至出租人返回之日,承租人转租期限未满,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转租合同对转租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转租方式应当是书面形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有效。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转租合同效力】转租合同自转租合同生效时生效。

转租合同的终止应当自转租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转租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转租期间为六个月。

从转租中扣除计租金的,应当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 乙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金。

  3.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承担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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