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担任监护人的顺序 2. 监护人的顺序应当从以下几种情况综合考虑: 3. 监护权的相关内容 监护人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监护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监护人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监护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那么,监护权的含义是什么呢?小编为您介绍。
监护权的含义: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的监督和保护。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三)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1)《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