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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外甥是第几继承人((侄子 外甥有继承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2:51:40 浏览量:36

侄子外甥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遗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具体来说,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

侄子外甥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遗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具体来说,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

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区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

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

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

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扶助上给予了主要扶助。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

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

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1.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了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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