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可以办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侄子可以办继承权吗,应注意下列问题:1.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因此,订立口头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亲自进行。 如果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2.如果遗嘱人是间歇性精神病...
侄子可以办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侄子可以办继承权吗,应注意下列问题:1.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因此,订立口头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亲自进行。
如果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2.如果遗嘱人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应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则需要撤销该遗嘱;如果其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其撤销权还存在,撤销权还存在,撤销权人可以单独行使其撤销权,也可与其他共同诉讼当事人共同行使其撤销权。
3.共同遗嘱中“他人”作为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人的任一特殊情况下,作为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
非遗嘱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对受委托的事务提出书面的意见。
申请人不同意的,可以就该项修改或者增加事项,提出意见。
4.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因为录音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所以应当在遗嘱人死亡后及时提交遗嘱人或者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有效的遗嘱。
否则,作出的行政行为将不产生效力,而只有获得行政许可才能对个人或集体组织作出行政许可。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6.口头遗嘱的生效时间以遗嘱的方式订立。
但遗嘱人生命垂危,不立即驶离,造成其死亡后果的,应认定为紧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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