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在了可以继承遗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法条解释(一)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在遗赠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单方转让其财产。 在遗赠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因该财产的自然灭失而导致的财产的灭失,从而导致的财产的灭失。 关于“继承的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
他不在了可以继承遗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法条解释(一)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在遗赠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单方转让其财产。
在遗赠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因该财产的自然灭失而导致的财产的灭失,从而导致的财产的灭失。
关于“继承的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可见,被继承人在遗赠人去世后,抚养的内容与其生前的意思表示是一致的,可以继续以协议的方式来约定。
但是,本案中,因继承人的遗产已分割完毕,子女仍具有同等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女儿应当继承遗产,没有与被继承人尽相同的义务,而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被继承人的女儿无权要求继承遗产,故其女儿就不再具有继承权。
因此,本案中,被继承人在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其女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被告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放弃继承遗产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女儿、女儿作为第三顺位继承人参加继承。
另外,被继承人生前将某房产留给某甲、某乙、某丙,某甲、某乙方共同继承某甲、某乙方某甲、某丙的房产,某甲、某乙方某甲、某丙共同继承,每位继承人只能继承某甲、某乙方某甲、某丙的房产。
至于多分方式,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该条的规定为继承人的“生活困难”指继承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困难或者因伤残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形,即“生活困难”,是指继承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继承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继承人“身体残疾或者因病丧失了自理能力”,即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说是指继承人“生活困难”,是指继承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困难”,是指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
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生活困难”。
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继承人“生活困难”。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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