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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有没有继承权((亲戚有继承权债务分担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8:34:37 浏览量:30

1. 亲戚有继承权债务分担吗 2. 遗赠抚养协议可以撤销吗 3.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4. 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亲戚有继承权债务分担吗 继承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权利。 ...

亲戚有继承权债务分担吗

继承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权利。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

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

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中指定的,并经我国法律认可的专门机构。

遗嘱执行人本身具有监护资格,遗嘱执行人在遗嘱中应当确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赠抚养协议可以撤销吗

由于遗赠人死亡,没有遗产管理人在遗嘱中确定谁可以撤销遗赠,所以即使遗嘱人死后,也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在遗嘱未作撤销的情况下,由于遗嘱继承人的身份无法确认,也无法直接导致遗嘱的效力,这就是遗赠抚养的撤销。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根据《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1. 对于遗赠的撤销权,《继承法》第19条第2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 《继承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对其遗产的处分行为进行了必要的限制,这些行为都是严重的剥夺了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或者被虐待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对其遗产单独处理。

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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