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亲属收养影响继承权吗 2. 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解除 3. 《收养法》对收养关系的规定 4. 收养关系的法律特征 5. 收养关系解除的方式 亲属收养影响继承权吗 送养人在收养关系解除时...
送养人在收养关系解除时,有权要求送养人承担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双方对于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消除,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自行恢复,因此,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仍然是生父母的法定义务。
如果养父母的违法行为已经影响到养子女、收养人的权益时,受收养关系的生父母可作为送养人,由其承担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养子女年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为止。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一、收养人与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灭。
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收养人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的解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养父母一定的抚养费。
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恶劣,双方又难以达成协议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起诉至人民法院。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养父母一定的抚养费。
收养关系是收养人与养父母(养父母、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收养人与养父母的近亲属关系不再受法律保护,收养关系也不会因此而解除。
收养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是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而发生的。
收养关系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出现裂变时,收养关系才会发生。
收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它是基于收养关系而产生的。
收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通过收养行为来完成,而且,收养关系是人身关系,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身份关系,就不能人为地的排除在收养关系之外,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才产生与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身份关系。
收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解除,即收养人与收养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二是法定解除,即收养人与收养人在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时达成协议,法院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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