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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有土地继承权吗((中国古代有土地继承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3:08:00 浏览量:28

中国古代有土地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中国古代有土地继承权吗我国古代的土地均是国有的,土地是国家、集体组织、个人的财产,其所有权是归属国家、集体组织、个人的财产,在继承范围上还包括《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确定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 因此,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 而土地的所有权通过买卖或许可(如买卖、赠与等)...

中国古代有土地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中国古代有土地继承权吗我国古代的土地均是国有的,土地是国家、集体组织、个人的财产,其所有权是归属国家、集体组织、个人的财产,在继承范围上还包括《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确定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

因此,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

而土地的所有权通过买卖或许可(如买卖、赠与等)转让时,其客体必须是土地,土地使用权也必须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本条指一国法律的规定,只能制定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下列财产的所有权,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同时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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