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2. 什么情况下才能返还彩礼 3. 彩礼是怎样才能减少的? 上葬费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1、《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
上葬费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1、《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按月或按季度给付。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礼物,如女方父母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将礼金全部赠与女方父母,那么该礼金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已经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彩礼在婚姻家庭中是一种特殊的赠与,而在彩礼返还的时候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毕竟婚姻法中规定了,要是男方提出解除婚约的话,此时男方可以不给付女方彩礼,如果是男方提出解除婚约的话,则女方也是需要向男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彩礼作为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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