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门女婿有遗产继承权吗 2.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上门女婿有遗产继承权吗 上门女婿是有继承权的。 子女作为养子女是可以继承老人遗产的。 当然有了第一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一)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女儿没...
上门女婿是有继承权的。
子女作为养子女是可以继承老人遗产的。
当然有了第一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一)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女儿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除非女儿愿意承担责任,可以进行“自力救济”,也就是“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可以中止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但如果是女儿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她的妻子也没有义务继承女儿的遗产。
(二)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了享受生活费和教育费外,还可以作为“生活困难的人”,领取结婚证。
(三)有权要求并依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方式取得遗产。
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了要求收养关系恶化的养父母丧失生育能力的养子女外,还可要求养子女的生父母共同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对养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了要求收养关系恶化的养子女以外,还可要求养父母共同继承养子女的遗产。
(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们的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适用收养关系相关法律规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四、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解除,也可以因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解除而终止。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因此,养子女的养父母与养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同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完全等同。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