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与儿子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如下,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一、上门女婿与儿子有继承权吗民法典对上门女婿与儿子没有继承权的规定,老人可以代为订立遗嘱,但在危急情况下,孙子是可以代替被继承人订立遗嘱。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的共同继承人、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 ...
上门女婿与儿子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如下,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一、上门女婿与儿子有继承权吗民法典对上门女婿与儿子没有继承权的规定,老人可以代为订立遗嘱,但在危急情况下,孙子是可以代替被继承人订立遗嘱。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的共同继承人、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
(二)遗嘱继承和遗赠,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晚辈直系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禁止结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禁止结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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