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个儿子有继承权吗 2. 子女享有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3. 法律依据: 4.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5. 法定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
老人去世之后,他们的子女有权继承老人的遗产,继承者除了有遗赠权外,没有任何权利。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由上可知,孙子作为一个见证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不能直接参与继承的,但是孙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则。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调解协议采用口头形式,调解应当记录在案,但当事人要求调解的,可以口头形式。
口头协议应当记入笔录。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
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巡回法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开庭的公告栏张贴公告。
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由此可见,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
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开的情况。
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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