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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有继承权吗((丈夫可以申请继承房产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3:02:37 浏览量:28

丈夫可以申请继承房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只要是在双方结婚登记以后取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因胁迫结婚还是被欺诈婚后取得,均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结婚...

丈夫可以申请继承房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只要是在双方结婚登记以后取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因胁迫结婚还是被欺诈婚后取得,均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结婚前,一方赠与给对方的财产,可依赠与关系处理。

2、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六)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

5、对个人婚前财产的性质和权利的认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归个人所有,双方均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常发生一方或双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经常居住一方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方要求离婚时,应及时以离婚为理由,不及时起诉,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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