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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面有孩子((丈夫在外有孩子有继承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23:26:51 浏览量:34

1. 遗产继承法是如何规定的 2. 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丈夫在外有孩子有继承权吗? 丈夫有孩子的时候,如果妻子去世,她生前的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是由他人的继承人继承的。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

丈夫在外有孩子有继承权吗?

丈夫有孩子的时候,如果妻子去世,她生前的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是由他人的继承人继承的。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由此可知,在丈夫死亡之后,还存在法定继承,并且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孩子的,那么,妻子的孩子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但是并不意味着丈夫的妻子就一定享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因为妻子的继承权是终身的,不存在剥夺了丈夫遗产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遗产继承法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遗产分割后,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友爱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遗赠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或者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遗产分割方式有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我国的《继承法》中明确规定,遗产分配顺序是指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父亲在爷奶的养女在未成年的时候,如果去世以后,父母就没有法定继承的义务,但是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父亲留下一份遗嘱,如果去世以后,子女的爷奶就是死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这时再分到孙子女,那么孙子女,也就是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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