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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另一方父母有继承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0:41:41 浏览量:38

另一方父母有继承权吗?继承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即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抚养义务。 那么,财产继承权怎么分配?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在代位继承中,代位人虽可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若代位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

另一方父母有继承权吗?继承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即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抚养义务。

那么,财产继承权怎么分配?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在代位继承中,代位人虽可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若代位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即如果代位人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中的份额,代位继承人应平等分配原则遗产。

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但是,应当分给遗产。

即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

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这里的扶养,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扶助上给予了主要扶助。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

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

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1.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了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

两者需要同时具备。

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1. 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二、非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由其共同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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