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如下: 2. 相关法规 可不可以以性格不合不孝顺起诉离婚法院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证据,一般来说只要能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双方夫妻关系紧张,并非感情破裂,不同意离婚。 被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
可不可以以性格不合不孝顺起诉离婚法院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证据,一般来说只要能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双方夫妻关系紧张,并非感情破裂,不同意离婚。
被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提供如下证据:1、双方身份证,证明原、被告的身份情况及婚姻关系,是一婚还是再婚,及离婚都在3个月内办理。
(3)有子女的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4)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明;
孩子的出生证明;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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