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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如何追回被骗的钱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1:29:40 浏览量:47

法律援助也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被骗的钱的,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控制犯罪嫌疑人并对诈骗的钱财进行追回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诈骗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一、法律援助是如何追回被骗的钱的?

  法律援助也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被骗的钱财的,需要由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并对有关财产的流向进行控制。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对于法律援助的具体情况,是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而定的,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的,那么就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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