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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和分割财产分开走吗(离婚分割财产在什么部门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3:54:01 浏览量:17

1. 离婚分割财产在什么部门 2. (一)诉前财产保全 3.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4. 相关阅读: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分割财产在什么部门 (一)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 (1)申请...

离婚分割财产在什么部门

(一)诉前财产保全

  1. 诉前财产保全

(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1.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相关阅读: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一、房产继承:1、继承公证;2、申请免税;3、登记过户。

二、股权继承:1、首先需要查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问题是否作出约定,如果没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2、提交一些公证的证明材料;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够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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