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 离婚和分割财产分开走吗(四川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 )

离婚和分割财产分开走吗(四川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0:37:13 浏览量:49

四川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针对这几个问题,律师在线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四川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1、《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

四川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针对这几个问题,律师在线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四川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1、《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再婚夫妻离婚时分配原则的相关知识,再婚夫妻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在线,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分割 离婚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