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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哪些资料(离婚后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以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4:03:27 浏览量:65

离婚后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以吗?离婚案件是可以不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但是也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要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证才可以。 那要是在离婚后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以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

离婚后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以吗?离婚案件是可以不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但是也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要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证才可以。

那要是在离婚后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以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协议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

如果是诉讼离婚,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18周岁止。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应该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尤其是向法院起诉,以免对方驳回。

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在依法确认是否立案的情况下,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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