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什么内容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的书写要求:(1)写明双方的姓名、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写明双方于何时相识,于何年何月何月何日登记结婚,有无子女,子女的性别、年龄情况;(3)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协议离婚的流程:(1)递交申请:夫妻双方协商一起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三十天:等待三十天,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则协议离婚未达成。
若均未撤回申请,则进入下一步。
(3)抉择期三十天: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如果在这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现在协商离婚的情况之下,是适用于离婚冷静期的制度,这些纠纷或者是如果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的话,不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而且检察机关也不会介入到其中的,即使是存在着重婚罪的话,也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刑事诉讼。
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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