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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著作权需计算缴纳增值税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0:58:52 浏览量:34

个人转让著作权不需计算缴纳增值税。目前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的情况之下,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是个人之间如果要转让著作权的话,关于个人所得税这个方面的税收还是需要缴纳的。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需计算缴纳增值税么?

  个人转让著作权不需缴纳增值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著作权的转让是有非常确切的规定的,涉及到著作权转让的税收方面的一些问题,必然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缴纳的。通常状况之下,关于增值税的话是无需缴纳,但是个人所得税还是需要正常的进行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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