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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借贷诉讼时效已过怎么判)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8-04 22:01:00 浏览量:13

1. 借贷诉讼时效已过的司法裁判规则 2. 借贷诉讼时效的规定 3. 借贷诉讼时效已过的司法裁判规则 4. 借贷诉讼时效已过的案例分析 5. 结论 借贷诉讼时效已过的司法裁判规则 摘要:借贷...

借贷诉讼时效已过的司法裁判规则

摘要:借贷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享有向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效。

如果借贷诉讼时效已过,借款人的抗辩权将丧失。

法院通常会判决借款人还款,但借款人也可以提出时效抗辩并请求法院延期还款。

一、借贷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借款人向债权人还款之日起计算。

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到期后,未及时偿还借款,超过两年之后,借款人向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借贷诉讼时效已过的司法裁判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意见》第11条的规定,借贷关系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

如果借贷关系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未及时偿还借款,超过两年之后,借款人向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三、借贷诉讼时效已过的案例分析

  1. 张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约定2017年12月31日还款。

2018年11月30日,张某未向李某还款。

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张某还款。

法院认为,由于李某未能在2018年11月30日前向张某主张权利,借贷关系的还款期限已到期,张某享有向李某主张权利的时效,法院不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1. 王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约定2019年12月31日还款。

2019年11月30日,王某未向李某还款。

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还款。

法院认为,由于李某未能在2019年11月30日前向王某主张权利,借贷关系的还款期限已到期,王某享有向李某主张权利的时效,法院不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四、结论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借贷关系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未及时偿还借款,超过两年之后,借款人向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如果借贷关系的还款期限已过,借款人享有向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法院通常会判决借款人还款,但借款人也可以提出时效抗辩并请求法院延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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