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责任 > > 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何进行的

医疗过错的技术鉴定流程是,医学会组织提出鉴定申请,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并递交陈述书,答辩书等相关材料,由医学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对医疗过错召开鉴定会,经讨论以后,依法出具医疗技术鉴定报告,对第一次的鉴定结论有争议的,还能申请再次鉴定。


  一、医疗过错的鉴定如何进行的?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做技术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事故等级鉴定依据是怎样的?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发生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受损的,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负责的,如果医患双方协商处理医疗过错,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做鉴定,医疗过错已经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需要做鉴定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自然会委托有关部门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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