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继承?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关于继承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民法典中,居住权作为一种财产权,被划分为房屋共有权的一部分。 那么,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进行继承呢? 本文将为您解答。 首先来看,根据《民法典》第175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享有居住房屋中的共有财产,包括房屋本身、家具、家电等。 ...
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继承?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关于继承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民法典中,居住权作为一种财产权,被划分为房屋共有权的一部分。
那么,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进行继承呢?
本文将为您解答。
首先来看,根据《民法典》第175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享有居住房屋中的共有财产,包括房屋本身、家具、家电等。
而根据《民法典》第172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居住房屋行使共有权,应当协商确定,并按照共同意思进行管理。
因此,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实际上也是由共有人共同管理和使用的。
对于居住权人的继承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61条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但继承权可以放弃或者转让。
而居住权作为一种财产权,也可以转让或者放弃。
因此,在继承过程中,如果继承人想要继承居住权,首先需要放弃共有权或者将其转让给其他共有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在进行继承时,需要进行财产评估和估值。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的规定,居住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房屋的历史价值、现在价值和未来增值等因素。
如果只有居住权的房子没有进行财产评估,那么根据《民法典》第1244条的规定,应当由共有人协商确定一个合适的价格,并在继承协议中明确。
综上所述,虽然只有居住权的房子也可以进行继承,但是在进行继承时需要进行财产评估和估值,并且需要按照共同意思进行管理。
如果继承人想要继承居住权,首先需要放弃共有权或者将其转让给其他共有人,并且在继承协议中明确房屋的价格和价值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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