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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算有房吗(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继承)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3:13:57 浏览量:26

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继承?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关于继承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民法典中,居住权作为一种财产权,被划分为房屋共有权的一部分。 那么,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进行继承呢? 本文将为您解答。 首先来看,根据《民法典》第175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享有居住房屋中的共有财产,包括房屋本身、家具、家电等。 ...

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继承?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关于继承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在民法典中,居住权作为一种财产权,被划分为房屋共有权的一部分。

那么,民法典中只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否进行继承呢?

本文将为您解答。

首先来看,根据《民法典》第175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享有居住房屋中的共有财产,包括房屋本身、家具、家电等。

而根据《民法典》第172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居住房屋行使共有权,应当协商确定,并按照共同意思进行管理。

因此,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实际上也是由共有人共同管理和使用的。

对于居住权人的继承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61条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但继承权可以放弃或者转让。

而居住权作为一种财产权,也可以转让或者放弃。

因此,在继承过程中,如果继承人想要继承居住权,首先需要放弃共有权或者将其转让给其他共有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有居住权的房子在进行继承时,需要进行财产评估和估值。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的规定,居住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房屋的历史价值、现在价值和未来增值等因素。

如果只有居住权的房子没有进行财产评估,那么根据《民法典》第1244条的规定,应当由共有人协商确定一个合适的价格,并在继承协议中明确。

综上所述,虽然只有居住权的房子也可以进行继承,但是在进行继承时需要进行财产评估和估值,并且需要按照共同意思进行管理。

如果继承人想要继承居住权,首先需要放弃共有权或者将其转让给其他共有人,并且在继承协议中明确房屋的价格和价值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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