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疫情期间可否暂停探视权 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许多人面临着探视难题。 在疫情期间,是否可以暂停探望权呢? 这个问题在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254条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父母或者监护人可以暂停子女探视权,但应当提前通知子女。 暂停探视权期间,子女嚎哭、辱骂、拒绝进食等情形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保障子女的健康...
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许多人面临着探视难题。
在疫情期间,是否可以暂停探望权呢?
这个问题在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254条规定,因疫情防控需要,父母或者监护人可以暂停子女探视权,但应当提前通知子女。
暂停探视权期间,子女嚎哭、辱骂、拒绝进食等情形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保障子女的健康和安全,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再恢复子女探视权。
这一规定表明,在疫情期间,父母或者监护人可以暂停子女探视权,但应当提前通知子女。
如果父母需要暂停探视权,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再恢复探视权。
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疫情防控的需要和对子女健康和安全的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父母或者监护人可以暂停子女探视权,但是需要提前通知子女。
如果父母没有提前通知子女,子女可能会认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进而产生负面情绪。
因此,父母在暂停探视权之前,应当充分考虑子女的需要和可能的反应,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在疫情期间,父母或者监护人可以暂停子女探视权,但应当提前通知子女。
如果父母需要暂停探视权,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再恢复探视权。
这一规定为疫情防控和家庭关系提供了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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