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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离婚(和台湾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8:45:02 浏览量:34

1.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2.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 相关阅读:民法典婚后买房男方父母首付怎么分割 和台湾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涉外婚姻的法律基础是,它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中国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

和台湾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涉外婚姻的法律基础是,它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中国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相关阅读:民法典婚后买房男方父母首付怎么分割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首付,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此时,该房产不会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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