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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国家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呢(中东国家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6:33:28 浏览量:35

1. 中东国家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2. 相关法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东国家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

中东国家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

  1.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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