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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否与父母断绝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8:30:11 浏览量:11

1.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 2. 父母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会出现三种情形: 在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 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子女可以和父母的关系中,如果父母再婚了,那么父母子女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再婚时,一方不满足子女的再婚要求,可以不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

在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

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子女可以和父母的关系中,如果父母再婚了,那么父母子女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如果再婚时,一方不满足子女的再婚要求,可以不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亲生父母对子女都是平等的,不允许任何一方进行非法干涉。

在抚养权问题上,最重要的是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感情是否均衡来综合判定。

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会出现三种情形:

  1. 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母亲的生活环境和抚养条件明显不利于子女成长;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1. 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则由父亲争取直接抚养,并向法院提交离婚证据。

  1. 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争取直接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1.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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