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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吗((子女可以继承家里的遗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3:47:36 浏览量:12

1.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2.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4. 适用范围: 子女可以继承家里的遗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所谓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

子女可以继承家里的遗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所谓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

遗赠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只需要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

遗赠既可附有条件,也可附有法定要件。

附有条件的遗赠,所附的条件就是遗赠的财产。

遗赠包括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后,其遗产处理以前,为了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法定继承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继承开始后,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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