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 婚前财产 > 婚前房产是否可以作为财产分割(什么是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_)

婚前房产是否可以作为财产分割(什么是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6:01:37 浏览量:27

1. 什么是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2. 如何构成离婚呢? 什么是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什么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在我国...

什么是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什么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在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还有6种情形,就是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基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如何构成离婚呢?

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

(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

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婚前 分割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