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爷爷留下的山林怎么继承 2. 无权处分的行为 3. 无处分权的合同怎么处理 4. 无处分权的合同怎样处理 5.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 爷爷留下的山林怎么继承 爷的祖屋外祖,祖屋外...
爷的祖屋外祖,祖屋外祖可继承。
对于爷的宅基地,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这是因为农村没有土地,因此爷的土地,只能把本属于自己的房屋进行种种处分,但是,继承的房屋没有,会出现因为继承,房屋转给别人而改变性质,当然,如果继承的是父母的房子,由谁继承,主要看该房屋的权属情况。
继承法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财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行为并不是对公民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而是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一种限制。
在这里,所谓的“处分”,是指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比如某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将其所有人、管理的建筑物私自将其所有人、管理的建筑物转给他人占有,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处分行为。
另外,如果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虽然知道其对于该建筑物的处分是有处分权的,但是,这种处分行为是对公共财产的侵害,而不是对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居住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此,无权处分行为是一种无处分行为,而该无权处分是一种无处分行为。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依据《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在无权处分行为发生时,才能成为无权处分。
如果没有处分权人的追认,则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58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权利人可以要求合同义务人等履行义务的人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也可以要求合同义务人等履行义务的人赔偿损失。
由于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直接影响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实现,故合同法应将这种合同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当合同无效后,因无权处分而成立的合同,对善意的第三人应予保护。
《合同法》规定了无权处分的两种情形,《合同法》第1878条第1项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该条明确规定了无权处分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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