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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被监护人((民法典草案变化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谁来保护))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1:26:03 浏览量:16

民法典草案变化: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谁来保护?谁来维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人照料“被监护人”谁来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

民法典草案变化: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谁来保护?谁来维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人照料“被监护人”谁来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2021年监护人的监护权法律规定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也可以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方式,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

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再行确定由谁负责抚养。

  1.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之出发予以妥善解决。

  1.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其他问题。

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这就是说,父母有义务在离婚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之考虑,父母可以在任何时候就协议或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但给付方式可以酌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之考虑,父母可予以适当增加。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之考虑,父母可予以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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