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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居民社保怎么办理((太原怎么办理社保继承))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0:25:32 浏览量:49

1. 太原怎么办理社保继承 2. 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3. 注意事项 4. 遗赠一般怎么办理? 5. 遗赠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太原怎么办理社保继承 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之...

太原怎么办理社保继承

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之间,应先要将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继承配偶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三)被继承人婚姻状况证明;

(四)当事人在申办公证时,应该提交的文件。

注意事项

  1. 如果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发生了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提出要求赔偿;

  2. 如果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发生了实际损失,公证处对当事人进行了补充规定;

  3. 如果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遗产,当事人不能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请求赔偿,但公证处已经确认其真实性的除外。

如果当事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公证处以公证遗嘱形式出现的,该遗嘱公证书就是有效的,该继承人对遗嘱生效的某些事实已经清楚了,在受赠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后,该遗嘱将成为赠与合同。

二、遗赠一般怎么办理?

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赠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 遗赠的主体是自然人,并且是遗赠人本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在这里的自然人完全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数个人。

  1. 遗赠必须是针对特定的对象。

  2. 遗赠的财产必须是属于遗赠人所有。

  3. 扶养必须是针对特定的对象。

  4. 被扶养人承担的是特定的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遗赠的基本特征的相关内容,主要介绍了遗赠的基本特征,除此之外,还有误工费的问题,如房产纠纷,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其主要的区别是什么,为您介绍了相关内容,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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