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故老人能继承儿女遗产吗 2. 遗产继承的分配原则 已故老人能继承儿女遗产吗 老人有了财产,那么可以遗嘱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老人的财产,可以由他的子女来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他的父母有遗产的,是可以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任何人都不得剥夺。 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继承遗...
老人有了财产,那么可以遗嘱继承,根据法律规定,老人的财产,可以由他的子女来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他的父母有遗产的,是可以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任何人都不得剥夺。
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继承遗产的,可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那么遗嘱的继承人就可以剥夺。
在我国,继承顺序主要是在法定继承当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只有在法定继承当中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
在法定继承当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
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遗产继承权:
(1)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不列入继承顺序。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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