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怎样登记涉外婚姻登记的办理流程:(一)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1、中国公民须持有:1)本人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
涉外婚姻怎样登记涉外婚姻登记的办理流程:(一)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1、中国公民须持有:1)本人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二、怎样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涉外婚姻登记,需要依照正常涉外婚姻登记程序办理,按照一般涉外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并在《涉外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有关机构办理和认证。
凡在我国登记结婚的,都必须是受胁迫的一方,否则,在此期间,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况仅限于胁迫婚姻,胁迫的行为是可以撤销的,此时需要向有关机关申请撤销结婚登记,撤销结婚登记的手续,跟一般的胁迫结婚登记程序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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