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涿州社会抚养费多少钱涿州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 中国裁判文书网 3. 审理法院: 4. 涿州社会抚养费纠纷案: 5. 案由: 6. 本院查明 ...
【文书来源】
离婚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出反诉,对本案诉状的真实性及证明事项有异议,要求司法鉴定。
对本案事实有异议,该院予以确认,在本案中不予变更。
根据原、被告提供的证据,结合原、被告的陈述,本院确认以下事实:
被告喻某辩称,1、原、被告与汪某于2016年1月8日经陵水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被告喻某2在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该房产归被告喻某所有,原告给付被告喻某现金,但是该款已用于共同生活,被告喻某2没有尽到夫妻义务,至今下落不明;2、原告于2018年4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因证据不足而撤诉;3、原告撤诉后,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法院于2018年5月15日判决不准离婚。
原告称,被告在2017年12月16日将其叫到法庭,以其未履行夫妻义务为由,拒绝到法庭接受原告的离婚诉讼。
被告不认可,认为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且同意离婚。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
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
原告提交的证据1-7号证据,与本案有关联,本院予以采信;证据2与本案无关,本院不予采信;证据3、4与本案无关,本院不予采信。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关于原、被告婚姻登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结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据此,《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