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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同居没结婚分手可分财产(同居未结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8:08:50 浏览量:27

同居未结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同居多年的男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 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但是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不过如果是因为同居期间...

同居未结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同居多年的男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

结婚后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但是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不过如果是因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也就是说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只有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才属于法院处理的事项。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我国《婚姻法》第12条做了原则性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明确,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对于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父母对所生的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成长所需费用,直到其独立生活为止。

三、夫妻财产分割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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